有一天发现:
大学学习了四年设计课程,最后能做出一些所谓有设计感的东西,可期间创作的过程,一直处于一种不正常的痛苦状态。(不正常的痛苦:消耗体力,扰乱思维,留下创伤,同时不会为你下次再遇到他提供任何帮助)
每次创作完成,我的感觉是,作品是蒙出来的,不是理性主导产生。我感到这种迷茫的创作状态对于(非艺术)设计很难做到可持续,同时这种痛苦还会持续消耗我对于设计的热情。
我不知道设计到底是个什么东西,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设计。我们只是有一堆所谓的设计技巧,与攻击甲方的语录。
那一刻,心中感到悲凉与恐惧。
审美&创新。
大学期间接触到的设计,概括起来应该是:审美 与 创新。
作业评审,第一步,(视觉)好不好看;第二步,这个作品有什么与众不同;有时会有第三步,可不可行。最后,很多学校走出来的设计师,一辈子都在围绕“视觉美观”与“创新创意”,他们知道自己是设计师,他们需要实现自己的价值,需要不断的通过审美与创新向其他人传递信息,告诉大家“我在设计”。这样概念下产出的作品,嗯,看起来的确挺像个作品。
对于设计理念的本末倒置,让许多设计师一辈子没有摸清设计的概念。
审美是标准,并且不只是视觉审美。听觉可以是美的,嗅觉可以是美的,流程可以是美的,事物的善良也是美的。美不能局限,只抓住最表面能看见的审美,就囚住了自己的设计思维。
创新是结果,是其中一种结果。在已有思路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,新方法的产生,带来了创新。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问题,创新是其中一种。创新不应该被强调,甚至不应该是首选。强调创新会让解决问题的过程被本末倒置,忽略问题,而强调结果的光鲜亮丽。创新不应是首选,所谓“创新”实现一些设计师个人职业成就的同时,可能会让以前的社会资源被闲置,产生无谓的损失。创新精神应该存在,但他像一个杀手锏,因此关键时刻才会出现。
设计,是解决问题;好的设计,是优雅的解决问题。
设想&计划,无论哪个环节,理性都应主导。包括设计中的灵感,更多是理性思考的沉淀,从意识转移到了潜意识。灵感应该是一种理性知识更快的输出。多么天马行空的建筑家也不会拿着铅笔在纸上『完全随意』乱画,每一根有意无意的线条,都有潜意识设下的规范,只是旁人看不见。甚至,潜意识连你自己也看不见。
如果把设计的 “审美” 与 “创新” 比作感情当中的 “幸福” 与 “新的感情”。表面的登对不一定是真正的幸福,新的感情也不会是时时刻刻都有意追求的。教学生照猫画虎、临摹答案的设计,最终只会让许多设计者一辈子都陷在围城里,走不出去。继续教授学生设计技巧,但在这之前,告诉或者提醒我们,设计的目的。